提取材料,
(1)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件,
》》》》扩展
1、提取关系人,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2.提取额度,
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最后领取生活保障金月份(含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取整至百元】,
3.办理地点,
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4.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