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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公积金最新政策(9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1-09 13:3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廊坊市公积金政策,廊坊市公积金新政,廊坊市公积金最新政策(9月20日)

内容简介

为更好地满足职工租房提取需求,着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制度,9月20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租房提取条件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2、职

为更好地满足职工租房提取需求,着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制度,9月20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租房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租房提取情形

1、职工本人及配偶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交纳凭证,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单身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无房证明,年提取额度上限为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职工夫妻双方合计年提取额度上限由原来0元提高到26000元。

租房提取频次

自9月20日起,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年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