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材料,
死亡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法院判决书、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受赠人的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关系证明(按照公证书执行,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但公证书中要标明关系),
【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代办,
死亡提取由公证书上指明的继承人办理提取,不允许其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提取: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注意事项,
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多人均需到场办理,统一打到一个继承人卡里,填承诺书按继承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