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河北省三河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北京市通州区户籍人员,可在河北试点窗口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在京津工作、学习、居住的河北省三河市户籍人员,可在京津试点窗口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其他省市户籍在冀人员暂不予受理,全国范围内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将根据部工作安排另行组织实施。
河北省三河市局燕郊分局办证大厅(地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神威北路16号燕郊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6-3225660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现场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未登记监护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其他证明监护关系材料)。
1、前往受理点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4、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