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3 04:1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廊坊医疗保险报销,廊坊医疗保险如何办理报销,廊坊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内容简介
报销条件居民住院起付标准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报销比例:1万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1-3万元(含3万),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3-5万元(含5万),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5万元以上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
居民住院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
报销比例:
1万元以下的,
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1-3万元(含3万),
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3-5万元(含5万),
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5万元以上的,
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普通门诊
比例:居民报销50%,
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意外伤害门诊
超过50元以上的部分,一般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意外伤害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2.退休人员分别降低100元
报销比例:
1万元以下的,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3%,个人自付7%
1万元-3万(含),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
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3万元-5万(含)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4%,个人自付6%
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7%,个人自付3%
5万元以上的,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6%,个人自付4%
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统筹基金支付99%,个人自付1%
1、费用单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原件、诊断证明原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
3、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报销需提供急诊病历、急诊费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处方及相关费用明细
5、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需提供费用收据原件、处方或费用明细
6、提供本人廊坊银行卡号或账号,参保居民可提供直系亲属银行卡号或账号
7、相关备案手续
参保居民,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2227974
安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曙光道14号
电话:2114311
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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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112257
固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固安县人事劳动和保障局养老保险所
电话:619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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