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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廊坊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收入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12 13: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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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1年11月23日《廊坊市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公告》发布,廊坊市区2021年公租房于2021年11月26日开始受理申请,廊坊中心城区满足条件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其中关于新就业职工收入标准规定如下:廊坊市区2021年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收入标准:个人

2021年11月23日《廊坊市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公告》发布,廊坊市区2021年公租房于2021年11月26日开始受理申请,廊坊中心城区满足条件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公租房。其中关于新就业职工收入标准规定如下:

廊坊市区2021年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收入标准:

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个人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优抚对象(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人员,下同)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个人或者家庭可支配收入。

相关说明:

本次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本次申请保障方式以实物保障为主,补贴保障为辅,即优先选择实物保障,对实物配租摇号未中号家庭,符合补贴保障条件的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直至下次实物配租成功。对放弃实物配租房源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本次申请实物配租房源暂不确定,按程序申请审核合格后,待房源具备入住条件进行统一摇号。